回收产品
(1) 达到本规定使用寿命后;
(2) 经过修理和改装后,仍不符合在用机动车安全工程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;
(3) 修理、改装或引进控制技术后,污染物排放到大气中或噪声仍不符合在用车辆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;
(4) 在检查有效期到期后,不得在车辆试验的三个连续循环内获得试验标记。
不同机动车的使用寿命如下:
(1) 小型和小型出租车客车已经使用了八年,中型出租车客车已经用了十年,大型出租车客车已经应用了十二年;
(2) 客车租赁15年;
(3) 客车用小型客车使用10年,客车用中型客车使用12年,客车使用大型客车15年;
(4) 客车已使用13年;
(5) 其他小型客车已使用十年,大中型客车已使用十五年;
(6) 专用校车已使用15年;
(7) 大中型非驾驶乘用车(不包括大型乘用车)已使用二十年;